《易》者,六聖人之書也。其原出于伏羲始畫八卦。八卦之上各加八卦,因而別之為六十四卦。三畫 ,伏羲之乾字也。外加之以三畫,注曰乾下乾上,而仍名曰乾。餘七卦皆然,是為經卦。八至於乾上加以兌,既不可以乾名,又不可以兌名,名之曰夬 。此乾別之一也。乾之別九有八,餘七卦之別皆然,是為其別六十有四。六十四卦之名,伏羲始制之字也。六十四卦之稱,伏義始呼之聲也。世更數代,人更數聖而卒,莫敢有移易羲聖之筆畫形體與夫。當時之稱呼聲音也,伏羲文字辟猶人家之一祖統宗而散為億萬之子孫元窮者乎。夏商聖人曰禹、曰湯、周聖人曰文王、曰周公、曰孔子,互相發明,而伏羲之經流行于萬古,五聖人之功為.多矣。但各以趣之所自得者為書,故其書或首艮、或首坤、或首乾,而周公、孔子者,全宗《周易》而發揮之。伏羲之《易》,簡質而微妙元窮,包乎三代之文章者也。三代之經,宏闊而玄妙元窮,互相發明乎羲經者也。羲經,其太和元氣之流行於四時者乎。三代其猶春、夏、秋、冬之各專一時者乎。
夏易
孔氏曰:古者有連山氏,今夏易名《連山》,蓋用連山氏之易也。古注曰:連山者,象山之出雲,連連不絕也。愚以為此注未妥。本文元雲字,安得書雲連連不絕哉。《艮》,《大象》曰兼山,艮亦豈可謂山與雲相兼而有哉。蓋艮為山,羲皇以來即有此象。夏易首艮,故取山重卦,艮下艮上仍名艮,故曰連山。內既有山,外復有山,相連不絕也。若增以出雲則為別意,非復正義矣。《大象》言兼山,與連山實一揆也。夏易之可見者獨此名、書與首艮二端而已,其六十四卦之序,今皆不可考矣。
鷟曰:《易》云:探頤索隱,鈞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晝聾者,莫大乎著龜,而下文即終之以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可見羲聖則圖以搽著,則書以作龜也。及神禹治水時,洛復出書,禹用之以叔疇,則以羲聖所則以蝶著者為七,稽疑中之筮,所則以作龜者為七,稽疑中之卜擇。建立卜人,乃命卜曰:雨霽蒙繹,克卜五擇。建立筮人,乃命筮曰:貞悔,占用二。又恐卜筮比一人或有差錯,元由救正,故復多其人數,俾互究其差錯,立是人為卜筮之官各三人,人各有一法,所占或皆吉,或皆不吉。若一不吉二吉則作吉用,一吉二不吉則作不吉用,故曰:占則從二人之言也。《內傳》曰:其貞風也,其悔山也,是以內卦為貞,外卦為悔。又曰:貞屯悔豫者八,是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周易》日利貞。不利貞,可貞。貞疾之類為悔。悔亡,其悔乃亡之類,皆沿于此。蓋伏羲之法而三代時出而充榮之云耳。
商易
孔氏曰:古者有歸藏氏。今商易名《歸藏》,蓋用歸藏氏之易也。歸藏者,言萬物之歸根復命,皆包藏于地也。坤為地,歸藏者,地之道也。故其書以坤為首。《說卦》曰坤以藏之是也。商易之可見者惟此名、書及首坤之二端而已,其六十四卦之序,今皆不可考矣。但《禮運》夫子告子游曰:坤乾之等,則想其次序首坤次乾。文王則以坤不可以首乾,故首乾次坤耳。以後卦次則復尤從而考也。然移其坤乾之次而不易其乾坤之耦,則其二二相耦或者亦與周同,而次第遠近則不能以盡同,亦未可知也。《周易》泰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明夷之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歸妹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知其娣之袂。艮、既濟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未濟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先儒以為當時曾占得此爻,故舉以為言。駑按:周官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日原兆。其經兆之體皆丑,四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日連山,二曰歸藏,三日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大易所謂莫大乎曹龜者,於玆見矣。然伏羲卦序首乾、次兌、次離、次震、次巽、次坎、次艮、次坤,而其別六十亦循此經卦八之次。夏易首艮,而序不可考。商易首坤,而序亦不可考。其別之從經與否,悉皆未聞。等人掌三易以辨九等之名,一日筮更,一一曰筮咸,三日筮式,四日筮目,五日筮易,六日筮化,七曰筮祠,八曰筮參,九日筮環,以辨吉凶。凡國之大事,先莢而後卜,上春相莢。凡國事共等。凡卜筮之法,皆原于伏羲元疑。以圓神之曹求方知之卦,易貢之爻皆遵于伏羲元疑。曹之出櫝而握在手,謂之闔戶。信手平分,掛碟歸奇謂之闢戶。一闔一闢謂之變,三變而成畫,九變而小成,射內卦成列,十有八#1變而咸卦,然後外卦重之。三變所成之畫,或七或八,或九或六,謂之四象,所得七八則內卦為貞,外卦為悔,所得九六則本卦為貞,之卦為悔。占則從二人之言,有大同有吉,有龜從筮逆作內吉,作外凶者,有龜筮共違千人。用靜吉,用作凶者。同于夏而遵伏羲之法,從可知矣。
周易文王卦序周公卦變
右上經三十卦除乾、離六卦之外,餘,為十二卦。
右下經三十四卦,除中孚、小過、既一濟、未濟四卦之外,其餘三十卦皆反一之,為十五卦。
鷟曰:夫子上下《象》言往來上下,一升降進退等,皆因文王於泰、否二卦一言小往大來,大往小來而推拓之也。一文王取伏羲卦序而雜之,皆二二相一偶,於是因二二相偶之卦體反覆觀一之,是泰則三大在內,三小在外,否一則三小在內,三大在外。在內者,自外而入內,故謂之來。在外者,自內而出外,故謂之往。孔子推拓之,言亦如此,意其云剛上而柔下者,剛畫誠在上,柔畫誠在下,柔上而剛下者亦然。皆以二偶之卦比並觀之而見其有此形體云耳,非謂以彼卦變為此卦,以此爻易為彼爻也。若果云爾,則是以七、八之少陰、少陽錯認為九、六之老陰、老陽也,不亦舛之甚邪?且文王、孔子於八純卦及不反對,不言往來上下,其立言本意昭如矣。
泰,小往大來。
否,大往小來。
卦辭之言往來者始此。夫子又拓言一上下進退,升降往來者,皆本諸此。一然文王、孔子亦非以泰往之三陰即一為否來之三陰,泰來之三陽即為否一往之三陽。自二卦之反對觀之,出一而往外,故日往,入而來內,故日來一耳。若言今歲三陽即舊歲正月之三一陽,今歲三陰即舊歲七月之三陰,是天地間止有此氣藏在一處,待時而出入,全無新新相繼者矣。自古及今,有此理也乎哉?今日泰自歸妹來,六往居四,九來居三;否自漸來,九往居四,六來居三,則不惟以爻之變動解畫之安靜,而且以四、三之一小一大默改文王之三小三大,其如聖經之偕馳何?
需,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天位五也,以訟之反對觀之,既得正又居中也。
訟,剛來而得中也。以需之反對觀之,彼得正又居中,此但得中不能得正。
朱子曰:訟卦自逐而來,四陽二陰一自逐來者十四卦。訟即初變之卦,剛來居二,柔進居三。丘氏曰:此《彖辭》言卦變之始。驚則以為坎之中往而居五,則正中來而居二,則得中。豈不直截而簡易哉。
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本義》云:自困卦九來居初,又自噬嗑九來居五,而自既濟來者兼此二變,皆剛來隨柔之義。
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薰氏曰:自賁、井、既濟來,皆剛上而柔下,此變卦也非#2。
鷟曰:以二卦反對觀之,蠱上之剛自外來,初而下於二、三、上,柔隨初剛,自下而上,上之柔自上而下。先儒又以六子套括之曰:否初與隨上相易,泰初與蠱上相易者尤非。
噬嗑,柔得中而上行。先儒以為自否變,自初上行至五。非。
賁,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以為自、泰變泰之剛往上,非。
鷟曰:剛柔分之,分即分剛上而之柔#3之分。卦言柔離之五,後卦言柔離之二、五得中而不正,二得中而又得正,故尤以為貴。
元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謂自逐三變,非。
大畜,剛上而尚賢。謂自大壯四變而上下,非。
鷟曰:元妄之剛,自大畜之上外來而為主於內之初,大畜之剛,以元妄之初上而自尊尚賢,以反對而玩象。
下象
咸,柔上剛下。謂自於否變,非。
恆,剛上柔下。謂自於泰變,非。
鷟曰:此以反對玩象,甚是明白。
晉,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謂自觀四進而上行至五,非。
明夷。
家人。
湀,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謂自巽四進而上行至五,非。
鷟曰:四卦皆有離體進而上行,則喜談之退而下行,則不樂道之聖人之重明也。如此以四卦反對取義,最宜潛玩。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束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謂震初易五,四易三,非。
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謂艮上易二,艮二易上者,无稽。
鷟曰:此亦甚明。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謂泰三變上者,非。
益,損上益下,自上下下。謂否四變初者,非。
鷟曰:損下益上則損,損上益下則益。二卦顛倒玩象,辭甚明而義甚閎。謂自泰否來者,何相關涉之有?
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升,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張氏曰:柔指六四。徐氏曰:解之六二上而為六四,如此言見夫子之言柔升。但言四一畫而已,五與上皆不言升,何其詭經偕聖至如此者哉。又以六之之,則以爻而釋卦,可謂不辨菽麥矣。然則經何以不言柔以時降邪?曰:升則侈言之,降則不鈴言之。聖人成人之美益如此。與明夷、家人同。
總卦變圖
乃周公之用九、用六也。於是一卦可變為六十四。
六畫无變
卦之元爻者止可謂之畫,故易六畫而成卦是也。元變者止有七,元九,有八,元六,故元變也。文王設卦觀象而繫辭于其下者,此也易學。先儒亦謂一卦可變為六十四卦,誤矣。及其蝶著所得,或九或六,始名日爻,然後有變。
一畫變者六卦以下皆以乾坤二卦著明之。于下其他六十二卦皆可知已。
六變夬剝 五變大有比 四變小畜豫 三變履謙 二變同人師 初變詬復
揲得九者,剛將變柔。揲得六者,柔將變剛,故言變初。變者初九、初六也。姑以乾坤二卦明之。乾之娠,坤之復是已。九二,乾之同人。六二,坤之師。九三,乾之履。六三,坤之謙。九四,乾之小畜。六四,坤之豫。九五,乾之大有。六五,坤之比。上九,乾之央。上六,坤之剝。六十二卦皆放此。周公《係辭》
二畫變者十有五卦。
初上變大過頤 初五變鼎屯 初四變巽震 初三變訟明夷 初二變遯臨 二上變革蒙 二五變離坎 二四變家人解 二三變无妄升 三上變兌艮 三五變湀蹇 三四變中孚小過 四上變需晉 四五變大畜 五上變大壯觀
三畫變者二十卦。
初二上變咸損 初二五變旅節 初二四變漸歸妹 初二三變否泰 初三上變困 初三五變未濟既濟 初三四變泱豐 初五上變怛益 初四上變井噬嗑 初四五變蠱隨 二三上變隨蠱 二三五變噬嗑井 二三四變益怛 二五上變豐泱 二四上變既濟未濟 二四五變困 三五上變歸妹漸 三四上變節旅 三四五變損咸 四五上變泰否
四畫變者十五卦。
初三五上變小過損 初二四上變蹇湀 初二四五變艮兌 初二三上變萃小畜 初二三五變晉需 初二三四變觀大壯 初四五上變升无妄 初二五上變解家人 初三四上變坎離 初三四五變蒙革 二四五上變明夷訟 二三五上變震巽 二三四上變屯鼎 二三四五變頓大過 三四五上變臨遯
五畫變者六卦。
初三四五上變師同人 初二四五上變履 初二三五上變豫小畜 初二三四上變比大有 初二三四五變剝夫 二三四五上變復垢
六畫皆變者一卦。
用九乾之坤
用六坤之乾
以上周公《繫辭》,止乾坤二用。朱子曰:卦之一畫變者六,二畫變者十五,三畫變者二十,四畫變者十五,五畫變者六,六畫皆變者一,合之為六十三,并本卦不變者共六十四。一卦變成六十四,六十四卦變成四千九十六。焦贛《易林》正如此。
一爻變則占,本卦變爻。
王氏曰:本卦爻為貞之卦爻,為悔,二爻當兼用。
二爻變則占。本卦二變爻而以上爻為主。
王氏曰:當以初變爻為貞,次變爻一為悔,作兩節消息之後。准比。
三爻變則占本卦及變卦。《彖辭》以本卦為貞,變卦為悔。按:《眾辭》非可以占變,當以先變爻為貞,後二變爻為悔,作三節消息之。
四爻變則占變卦,二不變爻仍以下爻為主。
五爻變則占變卦,一不變爻。
王氏曰:皆當。以先變爻為貞,後老變爻為悔,作四節、五節消息之。夏氏曰:既不變,如何用變底爻辭?周公爻辭本為九六之變者,設非為七八之不變者,設周易不用七八,豈有七八而可冒用九六之辭哉。六爻盡變,乾坤占二用,餘占變卦。
《彖辭》
按:卦辭皆為七八。不變者設,豈可用之以占變?乾坤占二用可也。膂按:朱子據《左傳》艮之八及貞、屯、悔、豫,皆八之之言而然。《左傳》,說者以為用夏、商易,其用周易者則明言周易,然亦不能盡考也。